刚刚,宁波警方发布了这么一条通报,是关于在网上闹的沸沸扬扬的宁波大妈拾到小姑娘手机索要两千块不成怒摔手机的事件处理结果的通报。大家先看看内容(见图)
大家看明白宁波警方这个通报说的是什么了吗?我相信绝大部分人没看懂。不过,有一点连天佑这种脑子笨的人都看懂了,该通告正文共8行半字,其中3行半是有关摔机事件的,5行字是表扬警察的,有趣吧?
我们现在简单回顾一下这件引起网络热议的事件:宁波一姑娘在海曙宁波工程学院附近,不慎丢失苹果7,被一大妈拾到。姑娘以一箱杨梅+500块人民币表示谢意请求归还手机。但是,大妈坚持要两千,不然不还。实际上,苹果7新机现在也不过5000,何况这个手机已经用了很久了。大妈这中要求显然超出姑娘的心理预期。姑娘反复跟大妈强调自己刚参加工作,有房租的压力,希望大妈能网开一面,但是,大妈就是不为所动。因报酬金额问题相差甚远协商无果,失主采取报警方式处理,拾到者见失主报警,大妈宁可玉碎不为瓦全,将手机摔碎。
事件发生后,两位小姑娘越想越气,手机的确拿了回来,屏幕破碎去维修花了一笔费用不说,维修师傅说因为摔得比较严重,可能会影响手机的后续性能。她们于是选择报警,但警方说这是民事纠纷,建议法院起诉。可去法院起诉,必须要知道对方的姓名和身份证号。无奈之下,两位小姑娘将事件发到微博,@ 了宁波当地的一个大V。
结果,这件事立刻引发了网上热议。其中很多人觉得大妈做得实在过分,尤其是她故意损害他人财物的举动可可能涉嫌违法,于是网友开始对大妈进行人肉。当然,在人肉的过程中,一个古林镇初中的叫张利芳的男性老师不幸躺枪。因为有人说大妈就是他,有人把张老师的住宅地址和电话发到网上,让张老师不堪其扰,搞得张老师的校长不得不出面辟谣。
公众为何如此愤怒?因为在公众看来,这位大妈的行为不仅仅是摔了手机这么简单,她是为老不尊者的典型。公众只是想知道我们的法治社会对这种为老不尊者会如何惩治?没人想把这个大妈逼到绝路,公众只是想知道如果有一天自己也遇到了这样的事情后,应该如何向警方,向社会,向法律求助?
面对汹汹舆情,当地警方自然要给公众一个交代,谁知道,他们给出的居然是这么一个通报。这个报告给人的第一印象就是和稀泥,而和稀泥本身就是对法律的不尊重。咱先不说大妈是不是涉嫌敲诈勒索,仅仅毁坏他人财物这点就说不过去,你警方不追究她的法律责任,反而跟公众说她是弱势群体?谁来定义一下弱势群体?这么强势的大妈什么时候弱势了?你说她是弱势群体也行,这事儿办案民警受了什么委屈?值得你们这么大阵仗的慰问?在这件事上,我觉得丢手机的小姑娘才是弱势群体吧?
执法机关需要依法行事,活稀泥的活儿由街道大妈干就好了。这事儿人家小姑娘既然已经报警了,已然成为一个公众事件了。你在处理的时候就应该按照相关法律,该咋处理咋处理。大妈这种行为,毁坏他人财物,挑战公众道德底线,这岂是一句轻飘飘的保护弱势群体所能糊弄过去的?
这件事,其实是一堂生动的法治教育课。警察接警,无论是否立案,都必须记录报案人和嫌疑人的身份资料。警察即使想推脱责任,要报案人自己提起民事诉讼,也有义务提供嫌疑人的资料给报案人提起民事诉讼,是不是这个道理?更何况,这事儿大妈已经是故意毁坏他人的财物,警察居然不立案,这还是法治國家吗?即便私人的财物可以不受法律保护,面对公众如此强烈反响,警察可以袖手旁观吗?难道这个毁坏他人财物的大妈,是李刚的女儿? 能得到警察的特别眷顾?
警察应该是社会正义的捍卫者,不该是掩盖矛盾的泥水匠,这个道理宁波警方难道不懂?中国目前社会道德底线不断地被拉低,这跟中国的执法者在执法过程中不断地和稀泥有直接关系,南京徐老太事件,宁波大妈摔手机事件都是如此。
在宁波警方的通报中,一件完全可以推动中国相关法律制定的案件,被他们大事化小小事化无,甚至变成了表彰基层干警,彰显警方“尽职工作、秉公执法”的典型案例,这真是具有中国特色。如果没有广大的网友关注,警方会介入吗?请问:你们是怎么尽职工作、秉公执法的,让老百姓学习学习行不?如此和稀泥,这就是对道德的不尊重,对破坏者无限的宽容,对法律的践踏,这还成了秉公执法了,我真是晕死。
不多说了,就一句话:大妈摔手机,小姑娘输了,道德输了,法律输了,只有宁波警方是最大赢家,大家洗洗睡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