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组织“性虐待男性幸存者”主管肯·克里尔沃特认为,这一事件中可能存在的性侵犯部分并不为外界所知。他强调,男孩向校长交代事件时说“你会因为我而不高兴”,暗示出男孩认为过错方是自己,而非那名女子。
他说,这种心理阴影今后可能让男孩面临社会关系等一系列问题,从而让他更可能沾染酒精和毒品药物等危险。
新西兰社会震惊之余,更关注案件所暴露的法律争议。
新西兰有关儿童性侵犯的现行法律中对女性作为犯罪嫌疑人的处罚规定相对缺失。有关强奸的法律只适用于男性,最高刑罚为20年监禁。
女性如果实施相同性质的强奸,即在对方不愿意的情况下强迫发生性关系,则只会面临性侵犯指控,对应的最高刑罚为14年。
民间组织“性虐待男性幸存者”主管克里尔沃特认为,如果案情得到证实,那名女子应该受到法律制裁,而根据性别对同一性质罪行提出不同指控的做法显然错误,应该得到纠正。
“作为男人,你(遇到强奸时)会被认为是在享受这一过程……不是被视作受害者,”克里尔沃特说,女性实施性侵犯的男性受害者和其他强奸受害者遭受同样伤害。
司法部长朱迪思·柯林斯14日说,案件引出一个重要问题,她将就是否有必要修改未成年人保护法寻求更多司法建议。
儿童性侵犯在近几年来出现了让人吃惊的增长速度,而且年龄越来越小,让人很是担忧。如2月19日早上9点多,一对父母带着一个小女孩出现在了杭州滨江区妇幼保健院,急诊科的医生和护士都被吓了一跳:眼前这个11岁的小女孩,身高不到1.5米,一脸稚嫩的模样,居然肚大如箩。而且她显然承受着很大的痛苦:每走一步都捂着自己的骨盆处喊痛,痛得直哭。经过检查后,证实她已经怀有近8个月的身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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