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刘姓老人在网上实名举报山西吕梁兴县公安局刑警大队大队长婚内出轨、贪污受贿。12月6日,兴县公安局工作人员告诉奔流新闻记者,刘某曾多次举报,经查举报不实。
发布在网上的视频中,一老人手持身份证,称兴县公安局党委委员、刑警大队大队长吴某违法违纪,婚内出轨派出所教导员的妻子,并生下一子。举报材料详细列举了吴某利用职务便利,收受他人贿赂,徇私枉法、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等各种行为。
12月6日下午,奔流新闻记者联系到举报人刘某,刘某称自己今年63岁,是兴县奥家湾乡农民。由于看不惯刑警大队大队长吴某的种种行为,便收集证据从去年开始向有关部门举报,可是没有效果,吴某依然在公安局任职。“我举报的都是事实,如有虚假,本人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刘某说,他调查发现吴某和女性在太原等地开房,有视频为证。在刘某提供的视频中,奔流新闻记者注意到一男一女在一宾馆前台办理手续,女子手挽男子胳膊,举止亲密。
当日,奔流新闻记者致电兴县纪委,工作人员称暂时不掌握吴某被举报的情况。兴县公安局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吴某是公安局党委委员、刑警大队大队长。此前刘某已经举报多次,经查举报内容不实,已经给刘某回复过了,但刘某依然在举报。
奔流新闻记者注意到,兴县固贤乡村民白某此前也举报吴某滥用职权,在任职固贤派出所所长期间,将他的肋骨打断。
奔流新闻记者查阅发现,吕梁政协网有一篇名为《无私奉献铸警魂》的文章,报道了吕梁道德模范吴某的事迹。文章说,吴某于2003年参加公安工作,从警十五年来,他爱岗敬业、忠诚奉献,以强烈的事业心和高度的政治责任感,为公安事业鞠躬尽瘁。他以满腔的工作热情、务实的工作态度、扎实的工作作风,赢得了领导和同志们的一致好评和认可,多次受到单位的表彰:
2009年荣获吕梁市公安局个人三等功;
2010年、2011年连续两年荣获“全市禁毒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2012年荣获“全市优秀人民警察”荣誉称号;
2013年荣获“兴县十大杰出青年”称号;
2015年吴某任兴县公安局固贤派出所所长期间,固贤派出所被吕梁市公安局记“集体三等功”一次;
2016年、2017年获吕梁市公安局“全市优秀人民警察”。
原标题:刑警大队长被实名举报婚内出轨贪污受贿 山西兴县公安局:曾多次举报,经查不实!
文丨奔流新闻记者 张鹏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