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微信公众号“中国新闻周刊”报道,7月26日,公安部、国家网信办公布《国家网络身份认证公共服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引起广泛关注及讨论。
《征求意见稿》提到,持有效法定身份证件的自然人,可自愿向国家统一建设的网络身份认证公共服务平台申领“网号”“网证”。
其中,“网号”是指与自然人身份信息一一对应,由字母和数字组成、不含明文身份信息的网络身份符号;“网证”是指承载网号及自然人非明文身份信息的网络身份认证凭证。
按照制度设想,公众可以用申领的“网号”“网证”登录互联网平台,使用互联网服务。
对此,有人表示支持,认为此举有利于强化公民个人信息保护,加强网络空间治理;但也有人提出一定的担忧。
微信公众号“南京发布”消息称,在统一的“网证”制度下,单个平台无法获取用户个人信息,能大幅减少信息泄露的风险。在统一的身份认证制度下,对于电信诈骗者可以全网封禁其网证,杜绝其更换平台、手机号复活的机会,有利于打击电信诈骗。
观察者网专栏作者高艳东、李华勇发文称,网络身份统一认证有利于实现个人信息认证与保护的双赢,有利于规范平台对个人信息的收集和使用,还有利于打击网络犯罪,提升网络空间治理水平。
同时,文章也指出,网络身份统一认证也伴随着风险,国家掌控个人全部信息,一旦滥用后果将不堪设想。过去,微博、微信、抖音、小红书等平台属于收集部分信息的多核心模式,但现在的国家网络身份认证公共服务平台采取全方位信息收集的集中模式。此时,如何全方位保障网络身份统一认证框架下的个人隐私安全和信息选择自由,让网络用户守住最后的尊严和隐私,穿上“泳衣”在网上尽情“冲浪”,是法律人亟待解决的重要议题。
据“中国新闻周刊”报道,北京大学法学院行政法学教授赵宏认为,如果伴随国家机关的广泛推广以及重点互联网行业的持续跟进,“网号”“网证”的适用可能就不再是《征求意见稿》所描述的个人“自愿”,很可能会变成私人为换取互联网服务而被迫同意的事项。
中国政法大学网络法学研究所所长李怀胜指出,如果遵循自愿原则,就意味着要面临很大的不确定性。“可能很多人不愿意用,有各种疑虑,自愿的人很少,那平台依然掌握很多个人信息,制度的目的如何实现?”但反过来说,如果主管部门、重点行业强制将“网号”“网证”作为唯一的认证方式,又削弱了公民的选择权。
李怀胜还对制度推行后的收益能否覆盖成本表示担忧,国家网络身份认证公共服务平台的建设需要国家投入海量资源,但制度推行后,是否一定能避免个人信息的大规模泄露?他称,一方面是因为在网络空间中留下的痕迹和行为信息,很难避免被平台收集,平台可能基于这些行为痕迹信息拼出一个人的数据。另一方面,即便不直接收集身份信息,平台也依然可以通过IP地址等手段间接识别。
小伙伴,对此你怎么看?你愿意申领“网号”“网证”吗?
原标题:“网络身份证”要来了?用户或“被自愿”申领引担忧,你怎么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