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网友在网络平台发布短视频称,河北地质大学华信学院(以下简称“华信学院”)学生缴纳的学费,收款方不是校方,却是新乐市人民法院。9月14日,新黄河记者致电华信学院,工作人员表示,收款方是新乐市人民法院没有交错。新乐市人民法院回应新黄河记者称,该学校董事长涉及到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案件,法院设置了监管账户,所以学费打到法院账户,学校目前正常运营,不会影响到学生上学。
据网传视频中的一张缴费明细单显示,当前状态显示为支付成功,支付金额为20800元,支付时间2024年9月3日,商品一栏显示“华信学院03-消费”,账户全称新乐市人民法院,收单机构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该视频还配文:“新生学费居然直接交给法院?疑似学校一直欠债没有还清。”
9月14日上午,新黄河记者致电华信学院相关科室,工作人员回应称,只要是在学校交的费就可以,收款方是新乐市人民法院应该没有交错。“学校学生都是这样缴费,不会影响学生上学。”至于学生为何要把学费缴给法院,对方表示不清楚,待询问清楚后再回应,截至发稿,记者并未收到任何回应。14日下午,记者致电河北地质大学与河北省教育厅,拨打多个电话均无人接听。
同日,新乐市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向记者解释称,该学校董事长疑涉及到一起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案件,法院设置了监管账户。“学费打到该账户没问题,法院会根据学校财报,预留一部分费用给到学校,保证学校正常运营,不会影响到学生上学。”
(新黄河记者 李庆斌 张焱辉)
原标题:河北一高校学费收款方是法院?回应:学校董事长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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