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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岁儿子在浴场宿舍突身亡 母亲为讨说法遭背铐受伤

日期:2025年04月14日 11:02 来源:华商报大风新闻 作者:佚名

儿子的工亡案件尚未尘埃落定,辽宁的牛女士又因为给儿子讨说法而陷入另一场行政官司之中。

牛女士认为,自己并无违法行为,当地公安民警采取粗暴手段抓捕,并非法使用警械致其肩膀受伤进而功能残疾,已涉嫌违法。涉事公安局负责人则否认执法行为违法。

突然身故——

儿子在单位休息室中去世,

母亲事发后讨说法被指扰乱公共秩序遭行拘

牛女士是辽宁省桓仁满族自治县桓仁镇人,今年57岁,她的长子陈某某出事前是当地一家会馆的洗浴部部长。日前,牛女士的次子儿媳王女士讲述了事发经过。

2023年8月,陈某某休病假,期间曾按单位规定帮人替了一天班。之后又接到通知,8月17日要举行一个全单位必须参加的活动,于是8月16日陈某某即到单位,并于当晚住在地下室的员工休息室。

“那个休息室位于热水浴池的下方,所以温度很高。”王女士介绍,次日活动开始,单位负责人发现陈某某没出现,在休息室发现其躺在床上已身亡。

“其实发现时早已去世了,但还是叫了120抢救。”王女士说,事后医院出具的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载明死亡原因为心梗。

据介绍,陈某某出事时年仅36岁,家属认为应当算工亡。

“事发当天,婆婆由于接受不了儿子的突然离开,还曾按我们这里的风俗到他住的地方叫魂。”王女士说,当晚单位报警,民警赶到后允许了牛女士的行为。次日,牛女士又到该会馆门口为儿子烧纸,当地警方再次出警。

“他们拉了封锁线,把我们家人限定在一定范围,但仍然允许烧纸。”王女士说,在随后的3天里,牛女士也曾到儿子单位门口怀念孩子,之后当地政府出面协调,会馆方面承诺会给说法,他们随后两天未在会所门口出现。

然而到了8月24日,一直没有等来说法,牛女士当日下午5时许再次来到会馆,询问工作人员对此事究竟是何态度,对方表示需要联系负责人,让牛女士到门外等待。

“这期间,婆婆也没哭没闹,就是有人问起是咋回事时,她说了一下情况。”王女士说,之后不久,多名民警赶到,话不投机之下将牛女士压在地上控制住。随后带到县公安局,期间牛女士被民警上了背铐,胳膊被背后上拉,造成肩部关节受伤,当天,牛女士被以扰乱公共场所秩序行政拘留10日。

王女士说,警察没向当事人宣读就要求签了字,在没有告知的情况下将牛女士送到了拘留所,直到牛女士被释放收到《解除拘留证明书》后,才知道被拘留的时间是10天,家属之前也一直不知道处罚结果。

肩部受伤?——

“右肩关节功能完全丧失,

想做伤情鉴定一直未果”

“我现在啥也干不了了,右手一点劲儿没有,双肩疼,跟残疾了一样。”牛女士表示,虽然事后她曾手术治疗,但效果不理想。

牛女士的诊断治疗单据显示,她被诊断为右肩关节腱袖损伤,并曾于2023年11月15日在中国医科大第一附属医院做了右肩关节镜下肩袖修补术,但之后一直活动受限右手麻木,近两年来先后检查出双侧正中神经SCV减慢、左侧肩袖区损伤、左肩关节腔及喙突下积液、左肱骨头囊性病变、右侧肩袖区损伤、右肩关节腔积液、右侧肩锁关节退行性改变等结果。

“右臂肩关节功能完全丧失,右手萎缩,抓握功能丧失。”王女士表示,他们到当地残联做了检查,评了四级伤残,而有关规定是伤残等级达到一定程度可推出构成轻伤一级,如此造成该伤害的人就可能构成故意伤害,“我们虽然要求鉴定伤情,但到现在也始终没做成。”王女士称。

维权遇阻——

行政复议失败、诉讼请求被驳回,

当事人称公安部门未提供关键性证据

事发后,牛女士和丈夫陈先生为儿子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本溪市人社局于2023年12月11日作出不予认定工伤的决定。对此,牛女士夫妇向本溪市平山区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撤销该决定,案件经一审二审,均未支持牛女士夫妇诉求,目前已向高级人民法院申诉,“高院已经受理了案子。”王女士说。

而对于桓仁县公安局针对牛女士做出的行政拘留处罚决定,牛女士2023年9月12日向本溪市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本溪市政府行政复议机关经审理查明,2023年8月17日至2023年8月24日期间,牛女士因其子身亡一事,在会馆门前以摆贡碗、放哀乐、辱骂单位工作人员的方式扰乱正常经营秩序。桓仁县公安局依法给予牛女士行政拘留十日的行政处罚。该机关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被申请人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具有法定职权。本案中,有证据可以证明申请人存在扰乱企业正常经营秩序的违法行为,被申请人对牛某某作出的行政处罚符合法律规定,被申请人在自由裁量权的幅度内对牛某某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内容适当,且办案程序合法。根据规定,决定维持原行政处罚决定。

牛女士不服该复议决定,一纸诉状将两家单位告到桓仁县人民法院,提出了确认桓仁县公安局拘留牛女士行政处罚无效以及本溪市政府复议决定无效的诉求。法院认为,关于原告提出的“违法强制传唤”“违法使用手铐”等问题,均属于法律规定的合法性审查情形。原告要求确认被诉处罚决定及复议决定的诉讼请求,无事实和法律依据,法院不予支持。

“在诉讼过程中,各方都回避关键性问题。”王女士表示,庭审中,警方表示有为牛女士戴手铐时的执法记录仪影像,提交时却称拿错了,原告方和法院均明确要求警方庭后补充提交,但对方至今未提供这一关键证据。王女士说,该案日前已二审开庭,尚无结果。

公安回应——

涉事公安局负责人否认执法行为违法,

“我们救助过她将近10万元了”

针对牛女士方的多方质疑,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多次联系涉事相关方了解情况。

多次联系该会馆无果后,记者联系到桓仁县公安局负责人。“不存在的事!”该负责人表示,对于牛女士身上的伤究竟是当时造成的,还是陈旧伤需要鉴定,而且拘留时曾做体检,当事人并未提出肩膀受伤,而是在过了一段时间后,才提出民警在强制带离时导致她受伤,但目前多个有资质的鉴定机构都认为不成立。“我们也按照相应原则救助过她将近10万元了。”对于鉴定一事,这位负责人的说法与当事家属完全相反,“我们也尊重他们的意愿,让他们去鉴定。”

在一份涉及此事的信访诉求解决意向书中,牛女士提出由桓仁县公安局为其治疗康复提供费用以及追责、鉴定并国家赔偿的要求,在解决意向部分,明确桓仁县公安局已在牛女士住院期间协调政府部门救助5万元,并将继续协调后续复查相关费用,县纪委监委将复查牛女士案件,如民警执法存在过错,将依法依规处理。今后公安部门不得介入牛女士及其家人对其子工亡事件的维权。

而在当事人提供的一段派出所负责人与牛女士丈夫的交涉录音中,对方明确表示现在伤残鉴定做不了,而补偿额度则可以谈到数十万。

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 何南

原标题:36岁儿子在浴场宿舍突身亡,母亲为讨说法遭背铐受伤?当地警方否认执法存在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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