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郭玉珍(手机:15234938566)是山西省朔州市应县海军奶牛养殖专业合作社的经营负责人,养殖场一直和伊利公司合作,原有奶牛650头,日产奶7.2吨,而且鲜奶保质保量。
2016年2月1日上午,伊利公司分管应县片区奶源经理魏利一个人来到我牛场说:“嫂子,过年呀,都把牛场管理好”,我明白魏利是来取钱(好处费,每年的中秋节、春节,每个牛场收1-2万不等,已成惯例)的,可当时正好我老公出车祸住院,就我一人也不知咋办,于是给我老公打电话说明情况,可我老公说,现在形势紧,你一个女人家,我联系魏总吧,所以我就没当回事。
2月4日晚大约8点左右,魏总给我打电话说门口有公司核量的,我打开大门,领上工作人员进了奶站,工作人员对我说,有人举报奶站有外调奶,我说:“有没有你们明天在我这里住上一天,现场核实奶量,就清楚奶量有没有造假”。没等挤完奶,这名工作人员就走了。第二天早上6点左右,来了一名伊利公司工作人员,8点又来了一人,可我的牛场早上5点就开始挤奶了,整个挤奶过程有伊利公司安装在奶站的监控视频作证,就不可能出现窜奶情况。工作人员走的时候说:“嫂子没事,有什么事情和魏总沟通一下。
假保证书、工作人员核量现场监控视频
上午10点左右,运奶车装上鲜奶准备去公司交奶时,接到魏利给我打来的电话说:“嫂子,你今天的奶按抗生素奶处理吧”。我说魏总,我也知道今年奶市不行,你说倒就倒吧。可第2天魏利给我老公打电话,让带上公章去伊利山阴办事处,9点我接到老公电话说,魏总让给伊利公司写保证书,编造我奶站发生窜奶事故。我什么也没做我不能写,魏利接过电话对我说,我让胡总写20万保证书是给你解决开站了,是给上面公司看了,走个过程,你只要交给公司20万的罚款,就算处理这事情了。
因为平时伊利公司向奶农开刀,巧立名目对奶站罚款已成习惯做法,动辄成千上万元,不交罚款就停收、卡扣奶农已成为公开的秘密。
尽管奶农强烈不满,但我们没有“讨价还价”的权利,只能任人摆布。所以我和老公说,快过年呀,你要不写这20万的保证书,奶站开不了,咱养殖场的损失会更大,因为奶站每天都要挤奶,挤出来的奶又必须当天卖给企业,奶农处于弱势地位,只能被动接受。他觉得也只能这样了,就在办事处把魏利(片区经理)口述、谢二(山西总调度)写好的保证书,重新抄了一遍,反正是装样子的“假保证书”,也就没有按保证书的内容交20万罚款。
可到了晚上,我给魏利打电话让来奶站核量,魏利却说你的奶站开不了,就这样一句话,在没有伊利公司的任何书面通知、文件就把我奶站停了。我一听知道中了他们圈套,当时就和魏利要保证书,魏利说,在我兜里,我去你奶站时给你带上,到了3月5日左右,我再次找魏利要保证书,一进门魏利说,我明天不上班,就是翻遍办事处也给你找到保证书还你,可到了第3天上午,我见到魏利,他却说,我把保证书撕了(我有当时要保证书的现场录音),为这事情,我和魏利吵闹了3天,后来伊利公司派下督查经理云总解决问题,罚了我10万元后把奶站开了,罚款也没有伊利公司正式的书面通知和收据,仅凭部门管理人员口头决定,然后从每月的奶款中分批扣除。
当时为了开站降低损失,我也就认了。伊利公司在没有任何证据,没有工作人员现场准确核量的情况下,让我写下不知情的“假保证书”,威逼利诱不写就得关站,可后来还是以此为由停了我55天奶站,造成奶站巨大损失,致使养殖场负债累累,寸步难行,几近破产。可开了站伊利公司山西站老总安海豹不给我报量,还强迫我写终止合同,不填终止合同,就不给结算奶款,这些谈话都有录音为证。我给内蒙伊利奶源老总田杰发信息反应此问题,最后才给我把量报上去。期间也是断断续续送鲜奶。
伊利公司从奶款中扣除10万罚款
合作关系是建立在平等的基础上,互惠互利的原则下进行公平交易。伊利公司以龙头企业自居,无视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捏造理由随意中止公司与奶站所签订的《生鲜乳购销合同》。找出各种理由克扣奶站与养殖户的奶款,让养殖户和奶站遭受巨大经济损失,却敢怒不敢言,否则销户关闭奶站拒收牛奶,致使优质奶牛变成肉牛,屠宰遍地。并且每月都有几千元不等的罚款摊派到奶农、奶站的奶款上。
伊利公司常以日常考核、过程管控等借口克扣奶款,还高价出售日常易耗品,如不购买就要做出高倍罚款,比如强迫养殖场购买价值96万的克拉斯青储饲料收获机,由其从奶款中扣除。因当地地质条件不适应此类机械操作,而沦为废铁一堆。伊利公司与各奶站签订的《生鲜乳购销合同》是单方形成的霸王合同,而不是按照国家农业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生鲜乳购销合同》文本规定制定合同。自行制定了带有霸王条款性质的合同,没有协商的余地,其内容非常苛刻,强加于奶站许多不合理的规定,完全违反了国家制定的合同要求。伊利公司可以不履行合同,奶站如不履行就要进行高额赔偿,这是垄断行为造成的结果。合同的签定,购销双方理应各执一份,这是常规。
而原告却以总公司盖章为借口,不给我一份(所有与伊利签定购销合同的奶站都不给合同文本),与我签订的合同多次索要,从未给过我本人,也无法履行合同。因为合同只有伊利公司持有,所以他们想做什么做什么,想说什么说什么,想改什么改什么,自然也给原告留下了作弊机会。伊利公司与客户签定购销合同时,内容预留了多处空格,并强迫与其合作的奶站在合同的空格上提前按手印,说拿回公司盖章(合同上的空格他们可以任意填写)。
合同基本没有约束伊利公司的条款,只对奶站进行约束。这种霸王合同违反了国家制定的合同法,合同法明确规定:“违法、违规的强制性规定是无效合同”。在没有第三者检测和质检报告情况下,随意说奶站鲜奶掺杂制假,对奶站进行几万元不等的处罚,在和谐法制的社会中,难道就让大企业横行霸道吗?此后,我多次(2017.9.26、2018.2.6)去内蒙伊利公司讨要说法,赔付我损失,进行维权。直至现在伊利公司都没有答复和解决。养殖场还得继续运营。只好先拖欠工人工资和欠青儲(牛饲料)200万元,四处向朋友亲戚先借钱维持,可是这不是长久之计,这样大的巨额负债,养殖场实在拿不出来。
总的说,我牛场以前红红火火,外债一点没有,自从停站55天,造成经济损失外债达400万,工人工资也十几个月没发,我牛场是被冤枉的,损失惨重。
在我们孤立无援、四处无助的时候,希望各级领导、相关职能部门调查真实情况,保证书是假的,与事实不符,伊利公司应当赔偿我无辜停站造成的损失,还我清白。
原标题:内蒙伊利公司如此欺压奶农 谁来保护弱势奶农利益诉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