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工厂被追缴十年社保后老板吃泡面独守工厂
作者:金仲兵
《中国新闻周刊》企鹅号文章:追踪社保费追缴:税务部门暂停追缴,避免企业更大恐慌。文中提到:“ 8月23日,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法院发布行政裁定书,对于常州市裕华玻璃有限公司10年间欠缴的社会保险费准予强制执行,共计180万元。”
这家民营企业,正是网上“常州工厂被追缴十年社保后,老板吃泡面独守工厂”所说的那一家,自6月底起,因经营困难已经关停。现在,仍然受到本轮社改税政策的眷顾,正式敲响了企业的丧钟,直接宣判了死刑。
按前两天的理论上说,企业现在已经死而欠费,万一清算后再资不抵费,岂不是求生不得,求死不能?按往常套路,再来个逃税罪致刑事入狱,谁还敢“大众创业”?因此,一定要为征收叫停叫好。
政策平衡设计与成本承担
出现这种情况并非意外。
在高税赋环境下,规避税费多年来已经成为企业经营和盈利的一个基本财务方案,在此基础上,已经形成了一种企业盈亏的财务平衡。所以,假设跳出法律和政策的视野,不论是非的话,这种平衡其实是不应该被打破的。
反之,如果一旦被强化征收的法律或政策打破的话,加之经济不景气的宏观背景,企业财务困境必然发生。这就是临界阙值的节点,稍有异动,非正即负。结合当下情景,此前规避税费的可能已变得不可能,无异于压死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不倒闭是乎不合常理。
合理的政策设计,应该承认此前业界普遍存在的事实和结果,在社改税增加企业负担的同时,降低企业的经营性税赋,一增一减之间,体现支付转移的整体平衡,而不是单向加压。
需要强调的是,在几乎同期展开的个税改革惠民政策之下,不能试图再向企业转嫁财政收入减少这一成本。
征收端与发放端的两种理念和路径
从社会征收与发放两种相对行为的比较,会发现此次社改税的必然后果。
不可否认,但凡各征收领域,哪怕没有此类阶段性政策推动,常态化情况下从来就有“不遗余力”完成或超额完成工作任务的历史光荣传统-自09经济衰退周期以来,财政收入逆势增长,且始终远超经济增长率,即是明证。
如果一旦出现政策或法律助力下的“加码”征收要求,则必然会导致层层发力的情况,到征收一线,对上级精神往往能够得出翻倍的征收结果。此前多年,自然也是皆大欢喜。
哪怕是约束性、收缩性的减免政策,也往往被各个级别层层消解,消极对抗,直至弱化为虚无。有时候,还有反其道而行的情况。纵观其中“门道”,稍具国情常识者,当也无需明言。
与之相对的是,当有各种社会救济或福利发放时,几乎镜鉴一般的场景是,上面当初拿出的一块钱,雁过拔毛之后,到了终端目标手里,可能只剩下一个零头。
两种不同社会行为的鲜明对比,既可以看出征收与发放的不同动机,也反映出完全不同的两种结果。严重的是,这两种情况已成为一种难改根治的体制性顽疾。
本次社改税当重新审视,减少伤害
本次社改税,既为财政大盘考量,更为养老金难题设计,是为急救章。此间是非不说,只就政策刚刚出台,下级即雷厉风行,但又被上级紧急叫停的极度摇摆表现来看,不仅确实证明了财政盘和养老盘的吃紧,更严重的是对本来应该造血的企业在困难情况下所造成的致命一击!
必须承认,这种朝三暮四的政策摇摆已非首次发生,此前有过多少伤害无法统计,透支的政府信用更难量化。不幸中的万幸是,本次叫停还算及时,并未让更多处于绝境中的实体企业因此命丧黄泉。
9月18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李克强总理强调,“必须按照国务院明确的总体上不增加企业负担的已定部署,确保现有征收政策稳定,在社保征收机构改革到位前绝不允许擅自调整。对历史形成的社保费征缴参差不齐问题,严禁自行集中清缴。
那么,当下经济困局面前,市场和资本恐慌之际,需要共克时坚之时,是否确实有必要出台这样的强化征收政策?如果说“君无戏言”,早知今日,又何必当初?
二〇一八年九月二十日星期四
原标题:金仲兵:钟摆式的社改税政策,受伤的何止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