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犯罪嫌疑人肖某(右)、钟某正在受审。视频截图
文/郑智银
据“潇湘晨报”公众号(xxcbwx)3月19日报道,近日,长沙市中级法院审理的一起案件,道出了中介们口中的“门路”:在长沙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处罚教育科处罚中心工作的肖某,每处理一条违法记录收100至2250元,七年受贿4246万余元。
只有想不到的,没有做不到的。按365天计算,7年来,这位交警平均每天进账1.6万元。肖某的级别顶多是个科员,靠消分居然能日进斗金。这交警钱也来得太容易了,让多少大贪官都望尘莫及!不难想象,贪腐已到了何等疯狂程度。由此可知,抓大老虎很有必要,但拍苍蝇更要及时。
笔者为什么这么说这可能是一起窝案呢?7年来,肖某日进斗金,门庭若市。上至支队领导,下至“贴条”一线交警,不可能不知道肖某消分的事。再说,很多车主都知道,一个记分周期内累计记满12分,会被没收驾照,参加理论考试的。能赶在年底前清分免考试,不是一般人都能搞定的。车主-中介-大队消分工作人员-交警支队负责消分的技术科室,这是一条明眼人都能看出来的“食物链”。鬼才相信,中介们口中的“门路”,整个长沙市只有一个交警有消分这把钥匙!只要肯撒网,肯定会有所收获,或许还会逮着大鱼!
庭审中,为减轻处罚,肖某及其辩护人提出,他曾主动检举揭发曾向唐某行贿120 万,并举报唐某任职期间收受巨额贿赂等事实。检察机关认为,“现有证据不足以证明肖某的行为够得上立功,没有证据证实这一说法。" 肖某供述的是其行贿的犯罪行为,若事实查清,不但不能构成其受贿罪的立功,还要追究行贿罪的责任。据廉洁长沙通报,被肖某检举揭发的唐某实名唐睿,先后任长沙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交通处罚教育科科长,长沙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副支队长,后因肖某举报,于2018年10月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检察机关的说法貌似有依据:这种揭发他人贿赂犯罪线索,充其量是其犯罪后的坦白交代,其揭发行为不构成立功。但问题是,假如没有肖某的检举揭发,唐睿的犯罪行为也许就得不到追究。肖某检举揭发了,反而还要追究其行贿罪的责任。笔者虽不知肖某会不会对举发上司的做法悔之莫及,但能隐隐感觉到,当地似乎并不愿意把这事捅大。
笔者不仅认为,这是一起窝案,甚至认为,长沙市案只是冰山一角!消分在其他一些地方也早已是公开的秘密。国家为了减少交通违法,保障公共交通安全,对驾驶人实施计分制,希望通过念“紧箍咒”的方式,来约束驾驶人规范驾驶的初衷可说是好的。然而,现实中却成为某些交警权力寻租、金钱法则的途径。因此,有必要对肖某受贿一案深查下去,扩大战果,杀鸡给猴看!
原标题:小交警消分能敛财4千万,或牵扯贪腐窝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