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都市报7月16日报道 色狼保安猥亵女网友,路过大学生救下女子打伤该保安。保安因猥亵女子被拘五天,见义勇为的大学生则被刑拘。警方解释,大学生将人打伤,行为存在“过度”嫌疑。大学生的妈妈不理解,“是不是再遇到这样情况,就不要去管了呢?”
不要随便约见陌生网友,更不要和其喝酒,这位当事人刘小姐显然没有遵守这个常识,和陌生网友会面喝酒,迷迷糊糊被人上下其手猥亵无力躲避,大学生小涂和小蹇路过撞上此事,小涂同学伸手管了这事,前后一分钟不到,把那个登徒子推坐在地,护送刘姓女子离开,却不想被对方报警讹上十几万块,警方还认为小涂有错,其当时行为存在过度,心里也曾想过要踢伤对方。
这个新闻本来很简单,就是登徒子借酒生淫意,意欲对初次见面网友不轨,被小涂见义勇为。既然警方出面,女事主又坚决要追究登徒子法律责任,那警方就秉公执法,给登徒子治安处罚就是,可让人意想不到的是,警方丝毫没有惩戒登徒子的意思,却一个劲询问见义勇为的小涂家人能够赔偿登徒子多少钱。
小涂见义勇为推登徒子倒地,当时有目击证人,警方完全可以询问,登徒子言伤在身,也完全可以查阅医院的病历记录,必要时候让医院出伤情检查报告。怎么光听信一方之言,法医既然言登徒子轻伤,也该有相关的报告。为什么这则新闻中就是没有这些写在纸上的证据而只有人证呢?警方的态度也让人感觉匪夷所思,这是秉公办案么?
另外,既然是见义勇为斗登徒子,那当然就会动手动脚,有所伤难免,又不是舌战群儒只动嘴皮子,不会有外伤。判断见义勇为的动作是否为过度,警方应该有所侧重,不能以打架斗殴的伤情来判断是否过度,见义勇为的小伙是人不是神,不可能预先料到登徒子能够承受多大的打击力度,只能是以制服登徒子后,不再加以施暴来判断!
前后十几秒钟的时间,宋某就坐在地上没有继续,就说腿断开口要十几万,警方录完笔录就要调停让赔五万块,不同意就刑拘,这事太滑稽了!这种手法比大街上大爷大妈碰瓷还要恶心,警方起码的现场勘察调查取证都没做,怎么效率这么高就替猥亵耍流氓的家伙要起赔偿款了?这个家伙正当职业不过是世界之窗旅游园区的一个保安,如果是世界之窗旅游园区的总裁,警方是不是连问都不问,直接把小涂法办了?这简直比契诃夫笔下的变色龙还要让人鄙视!
见义勇为是保证这个社会温情的正能量之源,警方如此的态度,如何能服得了人心?下次再有需要别人勇斗歹徒时,还有多少人能够保证还有路见不平一声吼的豪情?法律,不能让人认为只是保护坏人,而不能保护好人的;国家机器的权力,本该是惩处恶人所设,而不应该是伤害好人的,遇上这样的事,更需要警方的透明,才能免了别人心中的疑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