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样一个五一,你风平浪静地窝在沙发吃外卖看电影思考人生,流媒体音乐服务 Grooveshark 却不得不结束了自己将近 10 年的生命。
这家成立于 2006 年的公司比 Spotify 等后来者更早进入市场。但差别在于,Spotify、Rhapsody、Rdio 这样公司自诞生初期就与唱片公司签订明确合作协议,他们所提供的音乐是有版权的。而 Grooveshark 这将近十年的生涯里,却一直在被诉侵权。
在 Grooveshark,一小部分音乐是有版权的,但绝大部分的音乐是来自用户上传。这让他们高举避风港原则活过了这十年。
“避风港规则”实质上是法律对网络服务商提供的特殊保护,最早在美国《新千禧年数字版权法》(DMCA) 中提出。避风港原则指的是,对于无法实时监控用户生成内容的互联网服务提供商来说,如若发生涉嫌版权问题的指控,只要及时删除或下架相关侵权内容,即可不承担侵权责任。简单来说,这给了很多互联网产品以 UGC 的名义绕过版权门槛的机会。
Grooveshark 就这么一直生存着。虽然官司不断,但它总能利用好避风港原则让自己不陷于险境。只要不被抓到 Grooveshark 本身有参与到网站上的侵权内容的制作,它就能一直这么躲避下去。
但它被抓到了。去年年末的一场诉讼中,Grooveshark 被判定“指示自家员工上传音乐到音乐库中”。这让它瞬间面临巨大危机。随后在今年 3 月的诉讼判决上,法官判断,Grooveshark 在滥用“避风港”为自己的侵权行为找借口,它的情况不适用“避风港原则”。这让 Grooveshark 瞬间面临大几亿美金的赔偿。
然后就发生了 Grooveshark 宣布倒闭的事情。它在互联网界或音乐界都已经没有朋友了,奋战这么多年后,终于还是在版权面前倒下了。Grooveshark 曾经宣称拥有 3500 万用户,在它网站上投放广告的广告主曾经包括梅赛德斯奔驰。现在它就这样白白了。
据说公司其实也尝试过向正版化运作转型。其 CEO Sam Tarantino 曾在 2013 年说过,“看我们即使逆着风也走了这么远,想象一下如果我们顺势而行会有多牛逼”。但很明显唱片公司没打算让他顺势而行,他们更愿意让它往驶往海底...
不过要说 Grooveshark 真心想过正版化,其实也很难让人相信。你看他们母公司的名字都叫做 Escape Media......
关于Grooveshark :
Grooveshark 是一个为数不多的面向欧洲的免费在线音乐搜索试听与存储服务网站,网站支持中文。跟其它在线音乐搜索引擎所不同的是 ,Grooveshark所提供的音乐基本上都是自身提供, 而不是来源于第三方网络。
Grooveshark的谷歌PR值为7,谷歌收录为144个页面,全球ALEXA排名1040名左右,每天独立访问的用户约为300万,日均浏览量约为1000万。
关于避风港原则:
“避风港”原则是指在发生著作权侵权案件时,当ISP(网络服务提供商)只提供空间服务,并不制作网页内容,如果ISP被告知侵权,则有删除的义务,否则就被视为侵权。如果侵权内容既不在ISP的服务器上存储,又没有被告知哪些内容应该删除,则ISP不承担侵权责任。 后来避风港原则也被应用在搜索引擎、网络存储、在线图书馆等方面。避风港原则包括两部分,“通知+移除” (notice-take down procedu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