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微信公号“最高人民检察院”2月13日消息,国家开发银行原党委委员、副行长何兴祥涉嫌受贿、违规出具金融票证、违法发放贷款、隐瞒境外存款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日前,经最高人民检察院交办,北京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违规出具金融票证罪、违法发放贷款罪、隐瞒境外存款罪对何兴祥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此前,据@最高人民检察院 1月26日消息,经中共中央批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对国家开发银行原党委委员、副行长何兴祥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经查,何兴祥向管理和服务对象放贷获取大额回报;家风不正,对配偶子女失管失教;大搞权钱交易,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经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何兴祥开除党籍处分;由国家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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