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2日,海外网援引加拿大《环球邮报》报道,美国将向加拿大正式提出引渡孟晚舟。
此前有媒体称,如果美方发出正式引渡请求,加拿大司法部处理引渡事务的机构国际援助小组(IAG)将在收到文件后30天内向司法部长提出建议。经司法部长授权,案件进入法院听证流程。当法院裁决代表美国政府的检方是否有足够证据起诉孟晚舟后,司法部长将据此决定是否将孟女士引渡至美国。一般而言,该程序可能持续达数月乃至数年之久。
2018年12月1日,加方偏听偏信美国一面之词,在孟晚舟女士于温哥华转机之时逮捕了她。加拿大司法部当天以此事已发布报道禁令为由,拒绝提供其他细节。美国方面也没有第一时间对拘押理由作出任何澄清。当月11日,加拿大法院作出裁决,批准孟晚舟的保释申请,但保释有16项附加条件,包括孟女士保释期间必须待在不列颠哥伦比亚省等。尽管加拿大司法部发言人于去年12月5日就曾称,美国已要求引渡孟晚舟,但根据加拿大1999年的《引渡法》和美加两国在1976年签署的《引渡条约》,由于不列颠哥伦比亚省高等法院逮捕孟晚舟依据的是临时逮捕令,美国必须在孟晚舟被捕后60天内(即1月30日之前)向加拿大提出正式引渡请求,并将相关文件送交加拿大IAG。
对于孟晚舟案件,中方此前已反反复复地多次阐明严正立场。1月15日外交部发言人华春莹主持例行记者会时再次表示,我想任何一个具有正常判断力的人都能看出来,孟晚舟案不是一起普通的法律案件。加方对孟晚舟女士采取的抓扣措施绝不是为了司法正义,而是对司法程序的滥用。加方必须为其错误承担所有的严重后果和责任。希望加方知错就改,立即纠正错误,释放被无理扣押的孟晚舟女士。人民日报钟声和新华时评此前也同时发声,谴责加拿大侵犯中国公民合法权益,称采用种种不正当手段打压中国公司华为的做法,暴露了一些人见不得人的阴暗心理,但注定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早前报道
12月12日
据央视新闻消息:被加拿大拘押的中国公民孟晚舟当地时间11日下午获得保释。
当地时间11日下午3点多,不列颠哥伦比亚省高等法院的法官宣布,准许孟晚舟女士获得保释。
法官在声明中表示,逮捕孟女士是基于美国的要求,但是美国方面尚未对孟女士正式提出引渡要求。法官给美国提出的向加拿大提出引渡要求的期限是孟女士被捕之日起的60天之内。
12月11日
被加拿大拘押的中国公民孟晚舟的保释听证10日没有得出结论,法官表示11日继续举行。
当地时间10日上午10点,加拿大不列颠哥伦比亚省高等法院对孟晚舟女士的保释听证重新举行。当天的听证在该法院警戒等级最高的20厅进行。
孟晚舟女士的丈夫也出现在法庭的听众席上,与他的妻子被一道防护玻璃隔开。
在法庭外面,有华人群众举起标语,要求释放孟晚舟女士。
12月8日
中国外交部副部长乐玉成紧急召见加拿大驻华大使麦家廉,就加方拘押华为公司负责人提出严正交涉和强烈抗议。
乐玉成指出,加方以应美方要求为由,将在加拿大温哥华转机的中国公民拘押,严重侵犯中国公民的合法、正当权益,于法不顾,于理不合,于情不容,性质极其恶劣。中方强烈敦促加方立即释放被拘押人员,切实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正当权益。否则必将造成严重后果,加方要为此承担全部责任。
12月7日
外交部例行记者会上,有记者提问,孟晚舟的身份到底是不是中国公民?
外交部发言人耿爽对此表示:我在这里无法提供关于此案的具体细节。但有一点我可以明确告诉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孟晚舟是中国公民。
此外,耿爽在答问时表示,中方得知此事后已第一时间向当事人提供了领事协助,并向加方、美方提出严正交涉,表明严正立场,“我们要求对方立即对拘押理由作出澄清,立即释放被拘押人员,切实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正当权益。迄今为止,无论是加方还是美方都未向中方提供任何当事人违反两国法律的证据。”
12月6日
12月6日,据外媒报道,日前加拿大应美国当局要求逮捕了华为公司首席财务官、公司创始人任正非的女儿孟晚舟。据悉,其因涉嫌违反美国对伊朗的贸易制裁而面临被引渡至美国。随后,华为官方和多位华为高管在微信朋友圈发布消息称,近期,华为CFO孟晚舟女士在加拿大转机时,被加拿大当局代表美国政府暂时扣留,美国正在寻求对孟晚舟女士的引渡,面临纽约东区未指明的指控。华为官方表示,关于具体指控提供给华为的信息非常少,华为并不知晓孟晚舟有任何不当行为。华为相信,加拿大和美国的法律体系会最终会给出公正的结论。华为遵守业务所在国的所有适用法律法规,包括联合国、美国和欧盟适用的出口管制和制裁法律法规。中国驻加拿大大使馆发布消息称,加拿大警方应美方要求逮捕一个没有违反任何美、加法律的中国公民,对这一严重侵犯人权的行为,中方表示坚决反对并强烈抗议。中方已向美、加两国进行了严正交涉,要求它